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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和必拓发布《2021气候转型行动计划》

必和必拓于今日发布一项《气候转型行动计划》,旨在全面深化集团气候战略方针,加大温室气体减排力度,并提升全球价值链气候风险管理。

必和必拓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方针聚焦多个维度,包括大力削减自身的运营温室气体排放,投资低排放技术的开发部署,助力整个价值链减排,提升产品的环境管理,把控气候风险和机遇,并积极携手利益相关方共同推动全球气候政策制定和市场响应。

该项《气候转型行动计划》包含五大核心要素:

  • 气候绩效:重申必和必拓《2020气候变化报告》中设定的运营和价值链减排立场与承诺,阐述相关承诺和目标履行的进展情况。
  • 更进取的价值链减排(范围3)立场:依托重塑后的资产组合,必和必拓将致力于推动范围3温室气体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并以此作为公司远期目标,助力世界实现势在必行的转型变革。必和必拓将无法凭借一己之力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依靠价值链上下游群策群力。下文中列出了该目标对应的具体指标和行动,以及“净零”、“目标”和“指标”[1] 等术语的定义。
  • 资本优化:明确必和必拓将进一步优化资本配置,使其与气候变化战略和行动保持协同一致。
  • 转型监督:必和必拓致力于将转型影响纳入到资产规划过程中,在契合气候治理以及经济技术变革调整资产组合的同时,妥善管理转型带来的各种影响。
  • 气候政策原则:阐述必和必拓关于气候政策的原则和观点,强调政府行动和政策响应对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重要性,并介绍集团在提升与行业协会合作成效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2020年,必和必拓宣布将对我们参与的重点行业协会开展全面评估,最新评估结论将于2022年发布。

         
为推进范围3长期减排目标的实现:

  • 必和必拓将力争在2050年之前实现直接供应商运营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即必和必拓范围3排放相关报告类目中涵盖的直接供应商所产生的范围1和范围2排放),该目标的实现将取决于满足我们需求的碳中和产品和服务的普及程度。
  • 必和必拓将力争在2050年之前实现所有矿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温室气体净零排放,该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碳中和解决方案的广泛普及,包括适合搭载船舶的低排放和零排放技术,以及低排放和零排放船用燃料[2]。
  • 考虑到客户在加工我们产品过程中实现净零排放所面临的挑战,以及下游解决方案开发、部署、支持性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等限制,我们目前无法设立具体目标。但我们将一如既往,积极携手客户和有关各方,推动钢铁生产和其它下游工艺向碳中和加速转型。我们还将力争实现铜、镍、钾肥等面向未来大宗商品的生产碳中和,以此支持价值链减排,为世界向净零转型做出贡献。 
  • 必和必拓首席执行官韩慕睿(Mike Henry)表示:“《气候转型行动计划》明确了必和必拓在助力世界脱碳转型过程中的作用与行动,强化了集团到2050年实现运营净零排放的战略方针,并指引我们携手客户和供应商同行,协助他们降低运营中的碳排放,共同推进必和必拓实现价值链净零排放的远景目标。

必和必拓数十年来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是这一行动计划的根基和动力源泉。我们制定了各项运营减排目标,全面分析了多种气候情景,并深入研究了向1.5oC温控目标转型的潜在影响。与此同时,我们积极投资于有助脱碳化进程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我们的目标是保持必和必拓在低碳世界中蓬勃发展的持续动力。必和必拓致力于将现有产品的碳排放削减到最低水平,并为世界步入净零未来提供安全可靠的资源支撑。我们将秉承担当有为的精神,开展切实有效的行动,推动整个价值链加速减排,继续支持低碳技术解决方案,并大力倡导政策响应,以促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集体行动。”

必和必拓《2021气候转型行动计划》,可从bhp.com/climate获取。敬请参阅,以了解必和必拓新设立的范围3减排目标和指标,以及相关重要背景、定义、假设和驱动因素(《行动计划》的第一部分对此进行了全面阐述。)

过去一年必和必拓削减运营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

过去一年,必和必拓在削减运营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昆士兰煤矿和奎纳纳(Kwinana)镍矿精炼厂的可再生能源或低排放能源供电将上升至50%。此前,我们为智利埃斯康迪达(Escondida) 和斯宾塞(Spence)铜矿签署了多份可再生能源供电合同,目标是在2020年代中期实现这两个矿区的100%可再生能源供电。必和必拓还将合作建造两个太阳能发电场和一个电池储能系统,为西澳大利亚的Mt Keith和Leinster镍矿区供电,这是必和必拓在全球的第一个太阳能发电加储能项目。

过去一年必和必拓助力价值链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

必和必拓与中国宝武、中国河钢集团、和日本JFE三家钢铁企业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旨在共同探索钢铁行业的脱碳化路径。必和必拓承诺总投资共计6500万美元。三家钢厂的合并产量占全球钢铁产量约10%。在海运减排方面,必和必拓与航运合作伙伴和客户通力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签署了全球首个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的Newcastlemax型散货船租赁合同,每次航行将减少30%以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我们还参加了一项海洋生物燃料试验。在此期间,必和必拓作为创始成员加入了“全球海上脱碳中心”(Global Centre for Maritime Decarbonisation)”。

[1]“净零”包括按需使用碳补偿。“目标”是指志在达成的结果,虽然目前尚未确立实现路径,但我们将积极努力应对相关挑战。结果达成与否将受某些假设或条件的影响。“指标” 是指计划达成的结果,并已确立一条或数条实现路径。结果达成与否将受某些假设或条件的影响。

[2] “航运”指必和必拓租赁的或第三方租赁的航运。该指标不包括必和必拓采购产品的海洋运输。